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秉承学校“二为”办学宗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培养具有人文精神、科学素养和诚信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经济、管理、法律等多方面的知识体系,具有独立处理会计实务和管理决策能力,能够在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介机构及其他相关部门胜任会计和相关实务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专业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素质要求
具有开阔的视野和优良的品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具有良好的科学人文素养以及文明礼仪素养;
具有健康的体魄以及吃苦耐劳精神;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团队精神以及职业道德。
(二)知识要求
掌握管理学和经济学等学科知识;
掌握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技术知识;
系统掌握会计基本理论、方法和技能等专门知识;
能够了解本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
熟悉国内外与会计有关的法规制度和国际会计惯例。
(三)能力要求
具有人际交往和沟通的能力;
具有较强的语言与文字沟通及文献检索和资料查询等信息获取能力;
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具有职业判断能力;
具有分析和解决会计实际问题,提供决策的能力。
三、基本学制
基本学制为4年,修读年限为3-6年。
四、学位授予
管理学学士
五、学分要求
专业最低毕业学分须达到155学分。
其中,通识平台课程43学分(必修37学分+选修6学分),文理基础平台课程22学分(必修22学分),专业平台课程71学分(必修39学分+选修32学分),实践平台课程19学分(必修19学分)。
平台 |
通识平台 |
文理平台 |
专业平台 |
实践平台 |
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
课程 性质 |
通识 必修 |
通识 选修 |
文理 基础 |
专业 必修 |
专业 选修 |
实践 必修 |
学分 |
37 |
6 |
22 |
39 |
32 |
19 |
155 |
六、主干学科及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法学
核心课程:基础会计、中级财务会计、高级财务会计、管理会计、成本会计、审计学、财务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等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实践、专业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
八、课程设置表(见附件)
九、教学进程计划表(见附件)
会计学专业培养方案(2018051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