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秉承学校“二为”办学宗旨,适应现代市场经济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培养具有人文精神、诚信品质和科学素养,掌握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和方法,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具备从事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激励等工作的专业技能,能够在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相关工作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二、培养要求
(一)素质要求
具有开阔的视野和优良的品德,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
具有良好的科学人文素养以及文明礼仪素养;
具有健康的体魄以及吃苦耐劳精神;
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团队精神以及职业道德。
(二)知识要求
掌握厚实的管理学、经济学、心理学以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
掌握人力资源管理的定性、定量分析方法;
掌握本学科理论前沿与发展动态;
掌握与人力资源管理有关的方针、政策及法规。
(三)能力要求
具备较强的语言与文字表达、沟通、组织协调与团队协作能力;
具备良好的心理调适、社会适应与组织文化适应能力;
具备较强的人力资源管理岗位和业务实际应用能力;
具备较强的人管信息技术和信息化管理应用能力;
具备一定的活动策划与组织领导能力;
具备较强的分析和解决人力资源管理现实问题能力;
具备较强的文献检索、资料查询和分析整理的能力;
具备较强的自主学习和科研创新能力。
三、基本学制
基本学制为4年,修读年限为3-6年。
四、学位授予
管理学学士
五、学分要求
专业最低毕业学分须达到154.5学分。
其中,通识平台课程43学分(必修37学分+选修6学分),学科基础平台课程22学分(必修22学分),专业平台课程70.5学分(必修42.5学分+选修28学分),实践平台课程19学分(必修19学分)。
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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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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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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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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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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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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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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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
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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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识
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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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理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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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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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选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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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
必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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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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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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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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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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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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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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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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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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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主干学科及核心课程
主干学科:工商管理、经济学、社会学、法学等。
核心课程:组织行为学、人力资源管理、组织与工作设计、劳动关系与劳动法、招聘与人才测评、绩效管理、薪酬与福利、培训与人力资源开发等。
七、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社会实践、专业课程实习、毕业实习、毕业论文等;加大专业课程中实验(实践)类课时比例,实践性教学环节学分(学时)所占比例不低于15%。
八、课程设置表(见附件)
九、教学进程计划表(经附件)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培养方案(20180510).docx